自2015年7月《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文件下发至2023年3月末,全国农担体系累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项目335万个,累计担保金额突破10000亿元,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要求。
一、政策效能凸显,政策性业务占比超90%。全国农担体系与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展“总对总”合作,与1800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区域合作,累计获得授信总额超过1.2万亿。截至2023年3月末,全国农担体系累计担保金额10872亿元,农业担保对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逐步显现。在保项目数123万个,在保余额3950亿元,占全国涉农融资担保余额近60%。其中,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3791亿元,占比约96%。
二、农担政策覆盖面和普惠性提升明显。目前,已形成上下联动、紧密可控、完整高效的“国家-省-市(县)”三级服务体系,自有市县级分支机构超过1100家,与超过1200家地方政府开展政担合作。截至2023年3月末,农担业务已覆盖全国2701个县级行政区,累计担保金额超过1亿元的县1764个,累计担保金额超过3亿元的县1009个,累计担保金额超过10亿元的县235个。对全国1699个农业大县业务全覆盖,累计支持250万个担保项目,累计担保金额8100亿元。对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业务全覆盖,累计支持担保项目14.7万个,累计支持担保金额306亿元。
三、对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稳定担保支持。成立以来,全国农担体系大力支持粮食及生猪等战略农产品生产,粮食种植累计担保金额超过1900亿元,相当于支持超过3亿亩的粮食种植,生猪养殖累计担保金额超540亿元,相当于支持了超4000万头生猪养殖。各省级农担公司对粮食及生猪项目实行优惠担保费率,配套专项担保产品,助力地方政府保障“菜篮子、米袋子”产品供应。
四、适应农业产业特点,中长期贷款担保占比超过一半。截至2023年3月末,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项目在保余额,占比53%。部分省份对油茶、水果种植等回收期较长的项目,担保期限可长达10年。各省级农担公司针对不同农产品的生产周期、生产成本,积极与合作银行沟通,设计了专项担保产品,实现了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的匹配,有效满足了长周期产业的融资需求,并降低了贷款风险。
五、精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余额占比超80%。截至2023年3月末,全国农担体系家庭农场(含种养大户)在保项目数115万个,在保余额3178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项目数2.4万个,在保余额187亿元,两类主体合计占比超80%,支持对象精准。
六、综合融资成本显著降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缓解。2022年,农担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下降至0.5%,远低于市场化担保公司平均水平,综合融资成本5.6%左右,较当地农村综合融资成本下降明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融资贵”问题有效缓解。
七、风险总体较低,风险防控屏障稳固。2020-2022年三年间,全体系代偿率分别仅为1.5%、1.4%和1.1%,逐年呈下降趋势,且均低于同期融资担保行业直保业务平均水平(2020年2.8%、2021年2.4%)。截至2023年3月末,体系累计代偿率仅为1.3%。拨备覆盖率超过200%,远高于融资担保行业拨备覆盖率水平(86%),能够应对各类突发应急风险或长周期经济下行风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