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担保业务研讨会圆满落幕
全国农业担保业务研讨会圆满落幕
11月24-25日,由国家农担公司举办的“全国农业担保业务研讨会”在京举行。国家农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洪武就《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管理办法(代拟稿)》(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思路、政策目标、重点内容等做了专题报告,总会计师张大明详细介绍了全国农业担保机构财务信息化建设框架,来自全国33个省级农担公司的代表围绕《办法》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提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同志应邀参会。现将有关情况简报如下:
大家一致认为,在各地农业担保体系普遍建立、逐步开展实质性业务之际,研究制定《办法》,明确担保业务范围、财政支持方式、绩效考核方式等内容,有助于给全国农业担保系统吃上一颗“定心丸”,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扩大农业担保范围,让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益。大家认为,《办法》的制定非常必要而及时。
一、关于担保业务范围。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明确农业担保业务范围对象非常重要。具体实现形式上,一种观点认为,考虑到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业务开展初期,建议对于农业担保业务范围仅作原则性表述,以免挂一漏万;先开展业务,再逐步规范。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综合考虑非粮食主产区、以养殖业为主地区的区域特色,在实现粮食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将业务范围由粮食拓展到大农业的范畴,从一产拓展到一二三产。
二、关于财政支持方式。与会代表认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担保本身也是高风险行业,农业担保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一些省份存在资本金注入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在《办法》中予以明确,并建立资本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在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方面,实现担保综合费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扩大担保放大倍数等,也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据重庆农担反映,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经过10年的探索实践,担保放大倍数也只能在2-3倍左右,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大家一致认为,建立各级政府出资的系统风险救助机制很有必要,有助于及时化解系统性风险。
三、关于绩效考核方式。考虑到农业担保的政策性目标要求,大家普遍认为,要区别于一般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等考核要求,弱化盈利考核指标,建立政策性和可持续性并重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业务范围、贷款可得性、综合融资成本、风险控制、支农效果等指标。考核指标的设计,要更多的体现对于原来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有助于让农担机构更好地把握风险防控与业务拓展的“度”,在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同时,促进农担机构的可持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