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担体系巡礼: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 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持续健康发展
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
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
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持续健康发展
一、创新银担关系,突破银行准入限制
金融机构既是农业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担保公司的主要合作伙伴。为充分调动银行积极性,增强担保公司在银担合作中的话语权,建立银担命运共同体,四川农担公司推动建立具有如下特征的新型银担合作关系,努力实现银担双方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是授信额度大。自成立以来,始终将银担合作当作工作重点,通过主动加强与农业银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重点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就推进银担合作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商谈,先后与20余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授信额度合计超过145亿元。
二是贷款利率优。在与合作银行协商谈判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利率下调原则,切实降低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主要合作银行对于与公司合作的涉农项目,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对扶贫项目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同时,农商行、城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也就利率优惠政策与公司进行了约定。
三是分险比例高。坚持要求金融机构分担一定比例的信贷风险,以防范保前推荐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保后监管环节中的不作为风险。目前,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对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分担比例达到30%。四川天府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仪陇、北川、广汉等村镇银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农业企业融资担保项目的风险分担比例达70%,创全国银担分险比例新高。
四是借还机制活。通过与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取消了原则上以一年为周期的贷款、还款政策,担保对象可以“随需随贷、随有随还”,可以满足各类涉农担保对象的长、中、短期融资需求,让涉农融资主体的借贷、还款机制变得更加灵活。
二、创新业务模式,突破传统担保局限
在工作中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基层政府主动作为、担保机构相互协作的担保业务发展模式,强力推进担银、担政、担担合作,着力突破传统担保局限。
一是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开展业务时的重要依托,在发现、推荐、审核担保项目中起主渠道的作用,有效解决了担保业务的来源问题。其中,农业银行四川分行高度重视与四川农担公司的业务合作,不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发文推行“惠农担”产品,而且专门召开推进全省农业银行与四川农担公司业务合作的视频会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基层政府主动作为。按照“平等协商、风险共担、批量操作、政策配套”的原则,加强与基层政府合作,由市县政府按照约定担保额的一定比例安排风险补偿准备金,专项用于合作项目的风险代偿和公司担保费的补助。如在广汉市等地探索的“1+2”分险模式,即在银行分担主要风险的基础上,推行代偿上限控制和当地政府风险补助的模式,由当地政府对四川农担公司最高2%的代偿额给予50%的风险补偿。
三是担保机构相互协作。一方面,在没有农担公司的市县,采取设立办事处的方式,向基层延伸公司的服务网络。另一方面,在已有农担公司的市县,积极加强与市县农担公司的联系,推动整合省、市、县三级农担公司优势资源,发挥市县农担公司在收集担保需求、承接担保申请、办理审查手续、开展保后监管、回收到期资金、提供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构建三级担保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担保产品,突破扩面增量瓶颈
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创新,设计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在中央统一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地设计产品、开展担保业务,使担保业务符合四川农业省情、适应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益。
一是明确产品定位。在设计担保产品时牢牢把握“三个定位”:不以追求赢利为目的,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实施低担保费政策,淡化赢利指标;不以依赖政府为手段,坚持用市场化的手段推进相关业务,重在依托而非依赖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把担保项目选择、保前审查、风险把控、保后管理等经营业务委托给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不以参与竞争为抓手,凡是通过市场化手段、金融机构直接融资,或者其他担保公司能够解决的融资需求,原则上不介入,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
二是放宽准入条件。针对涉农经营主体资产多数为轻资产,抵押物不全、不足、缺失,难以满足银行硬性要求的实际问题,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灵活扩大涉农经营主体的抵质押物范围,放宽融资担保的门槛,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财产权、林权等抵押物,以及生物资产、动产、土地流转收益等的抵押价值。尤其是对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贷款,可以提供信用担保。通过扩大抵押物的认定范围,大大降低了涉农经营主体的贷款难度,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涉农经营主体的贷款额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粮食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融资需要。
三是健全产品体系。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发担保产品,初步形成了种类相对完备的“惠农担”产品体系,较好地适应了各方的需求。“惠农担·粮易贷”产品对种粮农户生产性资金贷款实行“零抵押、低利率、快审批、随借随还”的政策,真正让种粮农户贷得到款、贷得起款。《农民日报》头版和国务院官网对“惠农担·粮易贷”产品进行了专题报道,并入围“中国三农创新榜”,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和好评。同时,通过创造性地推出了集合担保,对符合农业担保条件和一定限额的项目融资提供批量担保,并在一定比例内承担代偿责任。集合担保模式既突破了传统担保在农户和涉农小微企业领域中“上量难”的困境,又有效解决了传统担保难达乡村的“扩面难”问题,彰显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自去年9月正式开展担保业务以来,担保业务量快速增长,承保额已达7亿多元,担保业务面快速扩展,目前已覆盖全省多个市州和重点产粮大县。
四、创新防范机制,突破大量代偿死结
严格管控风险,牢牢把握“四个严控”。
一是严控担保业务范围。始终坚持专注农业和专注适度规模经营,严格执行“双控”标准,把农业担保对象限制在“三农”领域,重点服务于粮食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户均担保额控制在55万元左右,确保不偏离“姓农为农、惠泽三农”的目标。
二是严控信贷资金流向。经四川农担公司担保的涉农信贷资金,具有门槛低、审批简、成本廉、方式活等特点。通过抽查银行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加强保后项目的资金监管,保证涉农信贷担保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和经营,防止融资主体挤占、挪用宝贵的农业信贷资源,防止涉农贷款用于非农项目建设和转贷牟利等。对于资金用于非农项目的客户,则按照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免责条款,将相应客户剔除出担保责任范围,对其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是严控担保业务风险。始终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穷尽一切办法寻找风险控制措施:通过建立银担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防范道德风险;通过合理确定担保杠杆倍数,控制担保规模,防止超规定、超能力担保;通过约定担保责任“天花板”,控制担保业务总体风险水平;通过加强公司审保人员的自身能力建设,控制担保审核风险。
四是严控内部管理风险。通过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完成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业务运行、风险防控等60余项内控制度建设,初步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理和监督体系。特别是建立了分层集中民主决策、业务风控相互监督、工作流程标准化、工作人员AB角等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审计、法务等第三方评估机制,以及监事会对公司决策、执行的全程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